2008年6月12日 星期四

樂民邨之玩



上次提到我在樂民住了很長的時間,我還記得我是在幼稚園畢業的暑假時候搬入樂民邨,住了不多久就入讀羅富國校友會小學。所以,我由小一開始住樂民邨,直至廿六歲
(應該沒有記錯吧!)結婚才搬離開這裡。


樂民邨給我很多回憶,還記得每年暑假都是屋邨小孩四出玩樂的好日子,而每年暑假的重點活動就是與鄰家玩伴往紅磡大環山游泳池了!對於七十年代的小學生來說,由樂民邨往大環山泳池是一件大事,十數人一群的小孩就更是興奮。我們通常是午飯後由土瓜灣步行往大環山,步行至聖匠學校之後,那個年代的的大環山附近真的讓人有四野無人的感覺,要經過長長的路才去到位於「海皮」的大環山泳池。


往大環山游水的日子,我們一玩就是由泳池那一節開放開始至結束才離開,但其實游水不是「戲肉」,在泳池外擺賣的熟食檔才是「主菜」。那時候吃的牛雜,在上面再加上黃芥辣就實在一絕;還有那些在油鍋上脹得如乒乓球般大的魚蛋,在入口時就縮小到只有指頭般又是另一絕;最惹味的,始終都是魚肉碗仔翅,尤其是老闆為保你下次再來而狂加胡椒與麻油就實在絕對無敵了!


老老實實,其實那時候雖然常常一大群人往泳池,但卻沒有人會將興趣放在游泳上,總之每次在泳池追逐一輪就高高興興的回家。說也奇怪,若同樣的事在現今社會出現,我們的爸爸媽媽就會被指管教不周,任由子女自行外出。搞不好還會有鄰居下令家裡的菲傭沿途護送,制止我們在街上大吃大喝,結果降低兒童照顧自己的能力、阻礙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破壞獨立能力之建立、減少兒童互相照應而提升領導力的機會、削弱兒童的溝通能力、降低兒童情緒商數之培育(多個菲傭就有如此大的罪名,怪不得如今父母又要再付錢給甚麼甚麼教育機構另找機會培育兒童了!)……


又話說回來,在屋邨成長實在是有很多很多愉快的日子,單單講遊戲就已經有娛樂無窮之感,總之一大班孩子走在一起就有得玩了。我在樂民邨那裡真的玩了不少傳統的集體遊戲,基本如兵捉賊、、搶軍旗、糖痴豆、狐狸先生幾多點、何濟公、一二三紅綠燈過馬路要小心、踢西瓜波等等已是數之不盡。那時的遊戲不盡都是學回來,還有一些可以是自己創作出來的。還記得當年電影《大白鯊》賣座全球,我們一群小孩就以樓梯作沙灘,選一人作鯊魚,然後大家逗「鯊魚」追殺我們而跑上「沙灘」避禍。那時候,大家還會常常在遊戲期間為「鯊魚」可以跑上多少級樓梯而爭吵,亦會大罵那些為變成「鯊魚」而刻意求死的「無辜巿民」。


到了高小階段,那時開始流行氣槍,很多人也爭相購買甚麼SS1SS5000SS7000SS9000與及888的氣槍。當時小弟家貧沒錢買,而身邊大部份一起遊玩的鄰居也沒錢買,所以我們一直都沒有人想過要買槍的。直至某一個下午,大伙兒又按暑假的習慣一起在電梯大堂嬉戲。忽然間,有一人倒地大哭,接著身旁又有人喊痛,同時地下又多了幾粒白色蘑菇狀膠粒,原來有住在樓上的兩位相對富有的小孩(好像有一位名叫John)用氣槍射我們(現在美國的校園槍擊事件沒有證明單單美國社會出問題,其實全人類都真的有罪性,只不過我那一代和香港兒童買不到真槍而已)


當日槍擊事件發生後,同一層樓的小孩也鬧哄哄的要興師問罪,不過我們也真的知道軍備競賽的資金問題,結果我們立即跑落街買兩種無奈但重要的武器:黃豆槍與及針筒!買黃豆槍就當然是因為我們沒錢,只能用上一世代的武器對抗當時超新科技武器。至於針筒,其實那段時間的藥房老闆也知道小孩子買針筒不是用來吸毒的,因為我們根本上不要針只要筒。話說那時代氣槍的子彈與現在的BB彈不同,上面提及的蘑菇狀中空白色膠粒就時那時候的氣槍子彈,而這些子彈又可以塞進針筒的出口,只要以打針的方法擠壓就可以將子彈射出,所以絕對是窮人氣槍。


買了黃豆槍與針筒之後,還有甚麼可作呢?當然是殺上樓上找兇手追究,結果?基於當日超新科技武器的上鏜問題與及人海戰術的優勢,那兩個持槍小孩只好走避回家,整天不敢再出來,而我們又因黃昏來臨要回家吃飯,槍擊事件最後就不了了之。到了大約中二或中三的時候,確實日子忘了,這些SS系列的氣槍已經不再流行,那時候王家徹同學將一套SS5000$50平讓給我,我才第一次嚐到玩氣槍的滋味呢!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樂民邨

這是五兄弟姊妹在樂民邨H座與I座間公園的合照,由左至右是鍾靈秀、鍾靈麗、鍾靈珊、鍾復安(他當年很白亦很樣一個女孩,很奇怪他的女兒如此的黑)及我








我早幾天發現五月以來這blog一直荒廢,心裡真的極之不忍,為了不讓它成為「死blog」,所以決定不守這個一人一篇的不成文做法,來個自把自為,希望看官與另一作者理解。

樂民邨位於土瓜灣,是我由離開南角道之後所住的地方,我在結婚前一直住在這條邨,只是曾在大學畢業那一年由H座遷往I座而已。可能因為我住在H座的日子很久,我連那時候住在2119室也還記得,但後來我只記得在I座住16樓而已。

還記得入住樂民邨之前常有姑娘來我在南角道的家探訪,當時只有四五歲的我其實完全不知何故,總之就是不知甚麼時候就會有一些叫姑娘的姐姐來家問這問那。後來聽媽媽講才知道,原來那段日子爸媽同時向房委會及房協申請「廉租屋」(即公共房屋),樂民邨是房協管理的,搬進去之後父母才收到獲房委會批入愛民邨的通知。因為這一先一後的緣故,從此爸媽就一直告訴人房協比房委會好,不單管理好,連行政效率都比房委會高云云。

我至今仍記得爸爸第一次帶我去2119室的那一天,當時我覺得這個約400呎的單位大得不得了(比較於南角道「梗房」來說是必然的),又覺得從二十一樓往下望汽車時覺得它們十分小,往外望又可以見到香港島,真是更不得了的事。到了我稍為懂事的時候,我們就開始發現一家七口(祖母、父母、五兄妹)擠在這裡其實是狹小得很,不過與我們一家一起擠的還有整條屋邨各街坊的時候,還會有甚麼意見呢!

雖然屋邨地方小,但人情卻比私人住宅濃。結婚後搬進私人住宅,鄰居只是每天上班時在電梯大堂打招呼的對象,但天天相見卻不知其姓甚名誰。還起得從樂民邨的家裡推門往外就是一巷十四家的環境,同一巷的人家大部份都互相認識,彼此亦愛互相幫助。那個時候,誰家有事務要找人照顧孩子,只要開口就成;誰家打算往外遊玩要找伴,亦只要開口就成;誰家要「打麻雀」,更只要三通電話就可安排場地。當然,會開口的亦會是各種的「八卦料」:誰家的子女拍拖、誰家夫婦大吵大鬧、誰家老爺子上吊、誰家女兒選港姐、誰家子女入讀大學、誰家賣的士牌賺大錢……真數之不盡。總之,在屋邨生活,衣食住行、消遣娛樂、生老死葬,樣樣皆能,一個字:「正」!時至今日,我爸爸媽媽雖已搬離樂民邨近十年,但上月還與昔日街坊去埃及十天遊,足見屋邨情厚!

住在公屋,總有作管理的部門。我不知是房協的規定還是巧合,當年大廈的管理員是與我們同住在H座裡面的。對於我和一班在屋邨四處遊玩的小孩來說,管理員馮先生就好像玩兵捉賊遊戲的兵,我們一班小孩總是怕見到他,只因自己不知有沒有甚麼事情做得不對要捱罵。後來我在一次聽電台廣播的時候,湊巧鄭伊健說起他童年在樂民邨H座的生活,這位馮先生也同樣地被他提及,亦同樣地有像我一般的經歷呢!

說老實,當日在屋邨一起遊玩的兒子玩伴,現在全部都沒有來住,就算知道的近況亦只是因為爸媽從他們的父母口中得知。但心中的感覺很怪,其實有一點點想見到他們,因為很欠沒有見面了,但又有一點點不想見面只怕話匣子難開。很奇怪,識一位陌生人的感覺可能還會比重遇他們容易,自覺有點不長進、不成熟呢!

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新功街十號

(附圖是當年在上水火車站拍攝,那時的鐵路仍然是單程的呢!)


應該沒有多少人知道新功街十號這地址在那裡,但這是我在幼年時代一家人最常去的地方。這地方是我姨媽姨丈(不知何解從來都叫姨媽先)從前開五金舖的地方,是在新界上水石湖墟的一個地舖。石湖墟的街名很有趣,有很多街名都用「新」字的,新功街、新成街、新發街、新財街,應該還有很多新X街。(我老婆見我這樣寫的話,又會笑我怎可能記下這麼多無聊事。)

小時候的我很喜歡去姨媽的家,她的家亦即是她的舖,因為他們的五金舖是以前舖後居的方式營業。往姨媽的家對年幼的我來說代表了會有新玩具,因每一次她都會讓我揀一些我喜歡的玩具買回家。除了去拜訪她之外,更隆重的節目就是住在她的家,這通常都會在學校長假期的日子出現,一住就一兩個星期。住在姨媽的家有很多好處,一方面可以往附近商舖去串門子,另一方面可以請表姐帶我到附近的「鄉郊」西處逛,這都是住在市區的我不能享受的事情。

到了我讀小學的時候,妹妹亦開始懂事,結果在假期前家裡會出現爭奪往姨媽家住的事端,而我的大妹就往往是贏家。不知道是否這個緣故,到了長大之後,最大的妹妹與姨媽是最親近的。家裡有甚麼事要找姨媽的話,十居其九都是由大妹出面,而姨媽有甚麼身體不適的話,又十居其九大妹會是第一個知道。

為何突然要講姨媽?無他,因為最緊忙於「湊仔」,發覺照顧孩子真不容易。那又與姨媽何干?因為我在幼稚園高班時發生過一件事,到長大之後長輩還常常提起。話說高班時代某日,我的一家往姨媽家食飯,可能那天我玩得高興賴著不走,結果父母就由得我在姨媽家住一晚。本來應該好端端的一宿無話,但誰曉得我在大約凌晨時份卻大吵大鬧,嚷著要回自己的家。由於我死命恨哭,姨爸搞不過我,最後累到爸爸要凌晨乘的士(當年交通不便)入上水,再乘的士回九龍城的家。當日的我當然不覺得甚麼,但最近照顧兒子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當晚姨媽如何哄我,爸爸如何深夜進到舖來。真想不到,養子方知父母恩是如此的真實,這更證明聖經的教導是何等的雋永,絕非未嚐父母滋味之人能道:「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16)

被遺忘的超人

  真係對唔住,咁耐無寫嘢,因為呢輪心情好差,所以提唔起勁做任何嘢。不過任何藉口都係唔好,令各位看倌同阿Sam大大不滿。其實我寫緊我老竇,但因為內容真係可歌可泣,結果寫到泣不成聲,所以沒有了下文,遲些繼續。
  根據阿Sam寫超人這條路線,我要提出幾個我都幾有印象的特攝人物。例如《電子分光人》(這是麗的電視的配音片集,應該是受猿人襲地球影響),《銀面飛俠》,同埋《電光科學人》。不知在那裡曾經看過,這些特攝片好像有一個特色,就是這些所謂「超人」,骨子裡都是「日本仔」(我不是說他們那件塑膠衣背後的演員,而是這些超人代表的象徵),而那些怪獸都是「鬼佬樣」的。因為日本當時在二次大戰後,不論文化和經濟都在重建的過程中,而且當時亦受美國佬的控制,所以有這些超人片云云。所以所有的外星人都是入侵者,而這些超人都有日本樣。(這情況後來在《機動戰士--高達》也在繼續,高達的造型就是日本武士,而自護軍--其實是錫安軍(Zion)應該是指向猶太人吧--的造型是羅馬的武士)
  《電子分光人》的拍攝手法挻粗糙的。印象不太深,而且做型真的「唔太掂」,所以這特攝英雄對我來說沒有甚麼吸引力。但因為當時如果想扮超人,要買那些有條橡根「cool」住的面具的話,因為沒有太多款可以選擇(因為超人吉田,超人阿鄉,超人大哥的樣都是一樣的,作為小朋友的我分不開來,所以我都好像曾經買過電子分光人面具。

電子分光人
  講到睇特攝片,當然感到最滿足就是看見那些像真的高樓大廈模型被超人和怪獸壓毀啦,絕對滿足一眾小朋友平時想搞破壞,但卻在家中被禁止的奇怪幻想。我認為,就是因為年小時多看這些節目,心理上搞破壞這種幻想在扮超人時得到一定程度的宣洩,所以現在我的心理還是平衡的。
  《銀面飛俠》是其中一個頗為「騎喱」的英雄人物,不記得為了甚麼緣故,從幪面超人的大小,變成了超人的大小。大家可以提供劇情,深化討論。

為免大家討論錯了劇情,請認住佢個樣

  講到呢度,突然記起小弟敬愛的張午郎先生,他曾經在《歡樂今宵》中其中一時段扮演過《銀光二千》的角色。從此可見,EYT真的是合家歡的節目。很可惜,在網上找不到有關的資料。當然,我們也不能不提由李修賢主演的《中國超人》,簡直是七十年代香港超過日本的大製作。

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超人




超人

幼小的時候常常發現自己與同學溝通時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我講的超人與他講的超人不同。在我腦海中的超人,總是在我成人後才知道又名醎蛋超人(據說此名因周星馳而來)的日本超人Ultraman,但同學口中的超人卻有時候是美國超人Superman。不論如何,我相信一般在香港受日本特攝薰陶的一代,口中的超人十居其九都是東洋貨而不是西洋貨來的,更不會是德國哲學家尼采講的那種超人吧!


我很有印象我是在幼稚園時代接觸超人(醎蛋的那個),但爸媽通常是禁止我看超人的,因為他們大體來說是禁止我看電視(但她們卻買電視,成年人真矛盾),所以就一併不准看超人。記得有一次我還在南角道的房間居住,我趁媽媽往市場買菜的時候開電視看超人(大約是下午四時許),正看得津津有味之際就聽到媽媽在外邊與「包租婆」高談闊論。小弟當時就二話不說以為自己已經說時遲那時快地關掉電視機,而事實上媽媽入房之前我己經真的關了機,不過媽媽進房不久就因我偷看電視而打了我一頓。我覺得我小時候真的很傻瓜,被打之後還一臉真誠地詢問媽媽為何知道此事,但更傻的是我竟然相信媽媽所講我的肚臍有一條隱形帶繫著她云云。答案根本上很簡單,只不過媽媽發現電視機有餘溫,從而確知我曾開機而已。


說回超人,我在幼稚園時代所看的超人應該是《歸來的超人》(Return of Ultraman)的那個超人傑克(Ultraman Jack),但當年無綫電視台就譯為《超人歷險記》,主角鄉秀樹還譯為鄉英機。鄉英機的名字十分怪,大約初中開始,我就懷疑其取名是不是因為電視台幕後人員知識有限,只知甲級戰犯東條英機之故,不過總比後來機動戰士高達那位林有德(布拉度)艦長來的好。


其實超人故事情節簡單,總是有怪獸要侵略地球,地球總有防衛軍(鄉秀樹那一代是MAT),雖然防衛軍實力不足對抗侵略,但總是多謝來自M87星雲光之國的超人來打救。奇就奇在故事會永遠有一個巧合,就是超人在地球上附身的人總是防衛軍成員之一,他常常在執行任務期間順便變身打怪獸,而他的同僚事後又會問他在超人怪獸大戰之時去了那裡云云。再者,小時候除了被「劇情」吸引外,努力從螢光幕裡找出超人膠衫的拉鍊亦是生平樂事。


除了從電視看超人外,在生活中「扮」超人也是重要的。還記得當時有超人面具出售,每當與父母行街時就總會拉著要買,戴上面具就以為自己真成了超人,面處向人射死光了。後來看蒲澤直樹的《二十世紀少年》漫畫,看到「朋友」也戴著超人面具時,心中立時對作者產生了莫大的認同感。不單面具,還有五角一張的大貼紙,每張都有大量不同大小與造形的超人,買下來逐張剪也趣味無窮。


那個年代的超人漫畫就令我最氣餒,因為那時候沒有人會走去拿個甚麼漫畫中文版權才翻譯,再加上那時候流行出版薄裝的漫畫,結果每一本原裝書都會分成很多本中文版發行。到了最後,我發現我總是在看一些沒開頭或沒結束的超人漫畫,而看得最多的地方又當然地是在理髮舖了。到了中一時結識了余銘同學,他很神奇地購買了日本原版超人漫畫,雖然又是看不懂,但終於可以一氣呵成的看過某一套超人漫畫,心裡覺得滿足得很呢!


小時候看超人時最開心是聽到主題曲的時間,可能因為聽到主題曲就代表將會有半小時的快樂吧。作為幼稚園學生的我,會一邊聽一邊跟著唱,雖然主曲題明明是我從來不明白的日文,但自己就可以仿佛懂得日文一樣跟著發音。長大之後曾詢問身邊的同學,發現這是一個「集體回憶」來的,原來當年我們人人都是這樣跟著唱。不過,在我的同學中有一位李世亮,他卻聲稱自己能正確發音,並掌握歌詞含義,當日聽到之際實感眼界大開好生欽敬!我不是取笑他,他真的在日文上下了不少苦功,且買了不少日本藝能界產品,甚至連超人主題曲CD集也買下來。到了我結婚的時候,總要按俗例生產一段一對新人成長影片嘛,我就是以超人主題曲作我那一部份的背景音樂,CD歌曲當然就是向李世亮借的了!在此再三多謝多謝!



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電髮、電髮、毛蟲都要電髮

我與阿Sam有一個很根本的不同,就是我不會坐定定來任人剪我的頭髮。所以在我記憶之中,我只有一、兩次在土瓜灣益豐大廈舊居的後巷那些街邊上海師傅處理髮。你要知道,要小朋友坐定,已經是一大神蹟;而且剪下來的頭髮,貼著頸項,那種很「吉肉」的感覺真的不好受。而且,那時「飛」一個髮都要「五蚊雞」(記憶所及,好似係),所以,作為「靚仔」﹙任你演繹這個字的讀法﹚的我,因為「郁來郁去」,而被剪得「一岩一巉」的話,精明如我阿媽的人,就會自己動手。

無錯,之後我阿媽真的自己動手。所以,我的理髮經驗通常是在家中發生。上至我阿爸,下至我妹妹的髮型,都是由她經手。剪髮的日子,就全家排排坐,等候受刑。

最記得的是,媽媽會在探望祖母時,順道會到舊紅磡碼頭附近的那些理髮用具店買所需用品。我們全家——好像包括外祖母,都電髮、電髮,連毛蟲都電髮。IQ博士中草菇的用語。好像妹妹有這樣一張照片。

說起頭髮,年青的時候真的沒有廿多歲後的姿整,那時討厭麻煩,洗頭的次數絕不像現在頻密,所以,不記得小學時、還是中一、二時,竟然在學校惹上頭蝨,結果禍及全家。其實我也弄不清是自己,還是那一個妹妹是罪魁禍首,只是大家將責任推在我身上就是了。當然,以我們一家都愛美的習性來說,斬腳趾避沙蟲﹙即是剃頭這種慘烈的自保方式是萬萬不可的﹚,所以好像又是用電髮之類的方法搞定吧。總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陣陣阿麼尼亞的氣味充滿全家就是了。

中學時代,絕無非份之想要去gel頭。所謂非份之想,例如拍拖,我當時的思想是,中學要努力讀書,考入大學,故此,雖然想拍拖,但卻極為克制。此等有型做法,都是到大學求偶期後出現的本能。到我念研究院,我的同房宿友肥仔彰(也是牧師仔,讀大學時的師兄,一齊進研究院),才為我指出gel頭的神學基礎:「你的 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傳九8 哈利路亞!不過到現在,我處理髮型的技藝也並不高超。這也可能是阿Sam在大學以後一直保持skin head的理由吧。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南角道


南角道時代的「肉」照


已成為「小築」的舊居


舊居對面的樂善堂小學


從寨城公園(前九龍城寨)影南角道,可見舊居在右邊,樂善堂在左邊。

既然楊天恩(不知為何,我從來不叫他的英文名Timothy)要繼續努力寫「家」系列,那我就繼續寫我在小學前的生活吧!我是在港島區的贊育醫院出生的,按媽媽的講法,這是一間專門用來「生仔」的醫院。雖然最近有新聞指這醫院三十年前曾將一對男嬰錯配,不過我相信當日我應該沒有被錯配的,只要看一看我的膚色就曉得了。


我出生後至六歲前,我一直都是住在九龍城的南角道面向城寨的一個兩面單邊的房間,由於記憶有點模糊,我相信是大約一百呎左右的那一類唐樓房間。這個房間是我人生最早六年渡過的地方,我出生前由爸媽與祖母共住,後來就加上我,直至三個妹妹出生一家七口都住在這裡。現在回想起來,七個人住在一個這樣細小的房間裡,那時完全沒有感到有甚麼大不了,我亦相信在當時是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相對於今天的香港,若我一家住在昔日那種房間,相信我們九成有機會上時事節目,讓主持人訪問我家人對居住環境有何看法,然後還會請來某社工或某議員來控訴政府一番。


為何我會住在南角道?其實很簡單,因為爸爸在當時的七喜酒樓做師傅,南角樓只與酒樓相隔數條街而已。我對住在南角道的日子蠻有印象的,還記得每一天的暑假我都是要去「避暑」。所謂「避暑」並不是要去甚麼北方清涼之地,只是每天中午時分由媽媽與嫲率領我與妹妹往七喜酒樓「嘆冷氣」罷了。因為爸爸是酒樓的師傅,除了老闆之外,總不會有甚麼人敢我們此一行徑說三道四的。況且,我們幾位小朋友還為酒樓員工提供了逗小孩的娛樂呢!在那些日子,總之到了日落時分,一家大小又浩浩蕩蕩地由酒樓步行返回南角道的房間,「避暑」活動又告大功告成。


還記得小時候已常被家人指我十分頑皮,總之是家裡一名「坐唔定」的反斗星。雖然我看似不乖,但有一件我當日常引以為傲的事情,就是我的媽媽常稱讚我在剪髮時不但不會哭,更會乖乖的坐好。每當我的表哥來到家裡的時候,總愛告訴他這一點,但那時已近三十歲的表哥實懶得理我。其實我喜愛剪髮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時候的街頭理髮舖總會放著大量過期漫畫讓等候的小朋友看,現在已記不起自己看過甚麼,總之我就是為了看這些漫畫而乖乖坐著呢。有些時候,由於看漫畫看等津津有味,內心其實盼望理髮師傅慢慢來,讓我可以多看一回呢!


說到剪髮,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是往家裡對面的路邊剪的。那裡有一幅很大的圍牆,沿著牆邊就有剪髮的舖頭。早幾天我順道去了南角道一次,發現腦海裡當日的那幅牆應該是樂善堂的外牆,但現今已再沒有甚麼理髮舖了。至於我的舊居,很可惜地,已變成了了「小築」之地。香港人很明白甚麼是「小築」,或者「別墅」,這都是時租酒店煙花之地。看現以前的家成了這樣地方,心中真有點悵然若失。雖然那裡並非由我所擁有,亦非祖宗留下來的地方,但就只因初生之時曾留下足跡,心裡總有點希望那地方不要太差吧!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家」之「我的媽」

  太太說,看過我上一篇的人,會誤以為我只有姐姐一位家人。阿SAM也在懷疑是否寫得太短,特別是關於他家人的部份。(他說我很「長氣」,但我的回應是:「金庸的小說通常頭半本都是交代人物細節的。故此我沒有甚麼罪疚感。)
  實在的,對我來說,姐姐真的給我很深的記憶。
  不過我也還是要繼續談談我的家人,因為他們塑造了我。

你一睇我阿媽後生時,你就知佢唔簡單

  我的媽媽對我的成長也很重要,她在很多方面也給我們幾兄妹樹立了極好的榜樣。
  我記得我年幼時期住在土瓜灣,媽媽則在天光道官立小學上午校任教。當時媽媽早上上班前,則會送我上幼稚園。我就讀的是位於靠背壠道的瑞芳幼稚園(現在已變成車房)。我印象很深。當時我每天總要等媽媽接放學,而我總是有具體的仰望目標。因為我坐的位置很特別,只要我抬頭「仰望」,就能從天窗看到天光道官小。這使我可以常常想著放學。

應該是瑞芳幼稚園時的我

  我媽媽說,我年小時她,因為家中經濟尚未太穩定的緣故,她要在工餘時替人補習。其實在我幾兄妹長大的過程中,媽媽都負擔了家中的經濟。就算現在,當我們全家人專注在教會或其他事工上服事時,她都是我們經濟上的支柱。我想大約好幾年前,有一位不太友善的牧師,在台上曾暗示台下的聽眾要脫離母親的幫助。我想他不太認識全家事主的好處和甜蜜。是的,我媽媽從不跟我們計較甚麼,在家中,除了我除年幼的妹妹外,應該她是最慷慨的。
  聽媽媽說,她的家族原本在本地都是「有頭有面」的。只是她爸爸是一個典型的二世祖,把家當全敗了。(姐姐在她家中是佣人/養女,大家應可猜想當時我媽媽的家底。但可惜的是,她應該未出世。)後來我的外祖父先過世,外早母也回鄉去了,結果我媽媽就跟著我的太婆和媽媽的姑姐(因為媽媽的姑姐一直沒有出嫁,所以她不要我們按輩份叫她「姑婆」,而要求我們把她提升一輩,稱她為「姑太」)。外祖母應該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姑太」也很熱心在教會中,所以媽媽也一直在教會中成長。其實媽媽真的很厲害。姑太當時是教師吧,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媽媽在某程度上也是寄人籬下的。但當她升中時,她居然瞞著姑太考進了當時的貴族學校--瑪利諾書院(香港那邊的瑪利諾,即今日的瑪利曼前身)。媽媽這樣做好像有一點跟姑太鬥氣的精況吧。所以,今日媽媽很多的好朋友,都是那是的中學同學,她們現在也常聚頭。我們小孩時也參加不少這些聚會。我的爸爸戲稱這是「老女」(old girls)聚會。現在我也越來越珍惜中、小學同學聚舊的時間,因為我也明白這是甚麼心態。
  媽媽說她在同學中是最窮的。(可以想像)也因為她是在瑪利諾,所以到現在也還是對一些禮儀方面的事、我們「講英文的方法和文法」很是注意和在意。
  媽媽在家中很是有權威。原則上,我年輕時爸爸在家中並不十分「掌權」,一切都是媽媽出面處理,包括體罰。(我得說,在我過去的經歷上,適當而有效的體罰是必要的。箴言告訴我們:「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廿三13-14)今日很多人說的不可體罰,只是把某些體罰而引出的「特殊情況」放大而否定必要的紀律。我們那一代有那一些人是沒有經歷體罰的呢?在體罰後痛恨大人的是普遍情況還是少數情況?濫用體罰是多數情況還是少數情況?今日很多人不懂得適當而有效的體罰,就是因為有很多錯誤的觀念和沒有被適當地體罰所致。或許你不同意我,但這是我的經歷與想法。或許今日我們對每一件事都慣性地懷疑,結果很多原本是美好的事也被懷疑吧。)如果爸爸出手打,那就一定是「很大鑊」的了。在我的記憶中,爸爸出手的次數只有兩次。但媽媽是很有原則的體罰。她在學校用的「大間尺」(長兩尺闊一又四份三吋那些),就是用作打手板和屁股用的。我曾經自作聰明把書墊在褲內,怎會逃得過媽媽的魔掌?結果是打手板結局收場。
  我不敢說我今天是甚麼人物,但「打」得其所是有一定好處的。結果我是很小心不要犯錯的人。
  媽媽曾說,很討厭作為「牧師娘」(師母),而且足有十年的時間。後來神才改變了她,讓她慢慢的愛上成為師母,甚至今天也在打理教會。原因是我爸爸在我中三那年決定離開政府,全時間在教會事奉。這對我們家庭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轉變。
  最大的改變是經濟上的。當時我的爸爸和媽媽兩人的收入也算不錯,再加上我們三兄妹,和家中的外婆。而且爸爸是長子,對他家庭也應該有一定責任吧。當時爸爸放棄高薪厚職(最重要的是退休金,現在我們看媽媽吃長糧,真的是羡慕不已),在教會中好像領一份不太高的薪金吧。媽媽曾說,當時本來可以開始「落街就搭的士」的生活,結果大家都「打回原形」。但神真的是信實和供應的。在我爸爸決心服事以後,媽媽竟在很短的時間經歷很多次的升職,甚至她的收入竟可填補爸爸所「損失」的。這真是神的恩典。這也使我心中有一個很強的烙印,神會為服事祂的人負責。當然,我更學到一件事:要娶有錢女做太太,或者要娶一個懂賺錢的太太。這幾成了我的人生哲學。(後來更補充:要「靚」的、能賺錢的太太。)
  不過媽媽在這麼多年中,在教會真的是「教會之母」。她並不是在信仰知識上很出眾的人(因為她要給他丈夫面子,我認為是這樣。因為他們一同在桑安柱牧師的「培靈學院」受了多年造就),但她卻是在屬靈的事上很有智慧和忍耐的人。相對我和我爸爸的急性子,她代禱的能力和作為旁觀者的冷靜,很多時成為我們的鼓勵。他不像我好友潘文信牧師的母親一樣是教會的台柱,但她卻是扮演安慰者、聆聽者和代禱者的角色。甚至直到今日,我外出到國外主領各項大小聚會,很多時她也是同行為我代禱一樣。所以,上面說過,曾有人批評我是"ma-ma boy",感謝神給我這麼好的媽媽,這是沒有母親作為代禱者的人所不能領受的福氣。她曾經作為很多政府小學(不是小的和沒名氣的)校長,被認可是有管理能力的人--事實上,在年輕時,她也是很「火爆」的人(曾經有一次,在中學時,她責罵我:「看你的臭脾氣!」我的回應是:「多謝你兩公婆遺傳給我!」很多年以後,她說她真的反省,也真的改變了),然而今日卻在我們的成長中成為安慰、聆聽和代禱者。到今日我們仍然在各樣的艱難中繼續服事,也因為媽媽這方面的能耐。雖然現在已經「四張嘢」,但我不羞恥的說:「媽媽!我愛您!」


校長時代的媽媽

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嘉名幼稚園(鍾樹森)


「嘉名是我母校,我在這裡長大,勤力讀書和遊戲……」這首相信永遠也無法唱完的幼稚園畢業歌,不時仍會在我心中響起。我又會相信這首歌會永遠地不時響起,因為我就只能記起這幾句歌詞,多年來怎樣也沒法記起餘下的寫甚麼。

嘉名幼稚園現今已不存在,但據母親所講,在我小時候這是一間學費不菲的幼稚園。後來我也相信這是對的,因為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嘉名幼稚園是有外藉英語老師的,真的是Native English Teacher,不是ABC來,給人的感覺滿有派頭呢!還記得那個時候的英語老師給我改了一個英文名,名叫Bobby,我升上小一之後就很討厭這個名,因為我覺得自己成了一個汪汪狗,所以我在中一之前都是沒有英文名的。說到英文名,其實我沒有刻意為自己改,只不過到了中學之後同學都叫我Sam,那就隨大家喜歡用這個名吧!

在嘉名幼稚園的日子,有兩起事件是我畢生難忘的,全都是與排泄有關,若看官身心不快就別看了。這兩起事情,一是蛔蟲事件,另一是屎餅事件。話說那時代的小孩常有寄生蟲,我亦自然地跟隨這一股「潮流」而肚子有蟲。某一個早上,大約是高幼班的時候,同樣跟隨「潮流」的媽媽在我返幼稚園前給我吃了疑似花塔餅的東西,好完成「杜蟲」大業。回到學校不久,小弟肚子就搞起來,二話不說地向老師申請往洗手間開大號也。完事之後,回頭一看,竟然真的有一條很長(當時覺得長)的蟲在馬桶內孤伶伶地游移。深感威脅的我立時尖叫著從洗手間跑出來,累得姐姐要捕捉小弟,替我穿回褲子,再幫我沖厠呢!

第二件屎餅事件絕無花假,真的是講大便的屎餅。如果你擁有將文字高速圖像化的天然本能,小弟奉勸你真的不要看下去。又話說在高幼班日子的某一天,相信是因為我吃得肚子飽飽、腸子動動的時候,偏偏又到了玩音樂椅(應該不用解釋玩法吧!)的時間。貪玩的我為免錯失難得的遊戲機會,因為這一遊戲對當時的我來說是極大的吸引,自然死命忍著不去開大號,心裡期望玩完之後才慢慢解決。可惜世事從來不如人意,就在遊戲半途裡,某次坐下來的時間,我狠狠地作了個一次性的極大釋放。大號出來了!出來不是事情的關鍵,關鍵是出來之後我出現了兩個反應:一,我即時覺得有軟綿綿在坐墊是蠻新奇的;二,在眾目睽睽之下幹出如此「瘀事」實感驚惶失措。我在這些心態下,竟然賴著不站起來,直至老師親自出手才發現小弟的惡行呢!

說也奇怪,後來回想,當時的同學沒有怎樣將此事記在心上,因為次日回幼稚園的時候,大家又好像平日一般相處。對於當時的我,心裡覺得發現了一件大事,就是原來學校是有額外的校服可供失禁學生替換的。我回家後當然極蠢地將這一發現與媽媽分享,結果就自然是捱罵加捱罵了!

現在回想這兩件事,真的覺得那時不知愁滋味,甚麼事也是新奇、好玩又剌激呢!

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家」之「姐姐」


  「家、家、家,我的家。我愛我的家。」這好像是小學一年級的中文課本內容。
  說實在的,對「家」的感覺變得濃烈,是三十多歲以後的事。
  我內裡對家的情感很是矛盾。

  我年少時除了與父母同住以外,還有一位長輩--嬋姐。「嬋姐」--我稱呼她「姐姐」(讀:啫啫),聽我媽媽說,她本來是媽媽娘家的一位管家,或是女傭,因為年小時被拐賣到媽媽的家來,所以她也改姓了「梁」(媽媽外家姓氏),取名為翠嬋。在我的記憶中,「姐姐」是帶大我的;但好像後來不知甚麼時候,她到了麥當勞道作了另一家的佣人。後來在我大約三十多歲時,我的祖母有一次語調酸溜溜的對我說:「你常常說姐姐帶大你,其實是我帶大你的。」對不起,真的沒有甚麼印象。但老人家應該不會說謊吧。可能是大家都有功勞。
  姐姐的形像在我腦海中仍然清晰。在年輕時曾想過有一天我討老婆、有孩子的時候,姐姐能看見有多好!不過姐姐在我結婚後幾年便過身,看不見我的女兒出生。
  談起姐姐過身一事,其實我們也感謝神的恩典。在我很年幼的時候,已經聽聞姐姐肺部有一片黑影,應該是癌證之類的東西,但那個東西一直在她的身上十多廿年,卻沒有對她帶來很大的影響和痛苦。她臨離開世界之時,仍然只是有些少肺積水的情況,在沒有太大痛苦的情況下,安詳回到天父身邊。
  姐姐真的是一個活著的神蹟。因為她是年幼被拐賣到我媽媽家的,所以可想而知,沒有甚麼受教育的機會。但我年小時總看見她讀聖經。後來聽我媽媽說,姐姐不會看報紙和其他書,但卻能看聖經。我不知道這事怎樣發生,但總之是真有其事就是了。
  姐姐真的是很疼惜我的。不論她到那個地方旅行,或是在工作時到巿場上見到一些有趣的物事,都會買給我。這在我長大成人後,她也是照樣作。到今日我家中的書櫃上,仍有她送贈的一些小精品,到今天雖然有些已經破爛,但我仍不捨得拋棄。或者這是我對姐姐的一份懷念吧。
  在未回天家前幾年,姐姐不知怎的找到了她原來的家人。她原籍廣西,家姓笵,取名錫嬌。在年老的時間,她總算回了一次故鄉,探望親人,但好像那次以後,再也沒有跟家人見面了。
  或許我在大學三年級以後,喜歡上了宿舍的生活(因拍拖的需要吧),慢慢變得與家人疏遠了。我也變得好像對家人冷漠了很多。姐姐那時已經住在觀塘的廣蔭老人院。說實在的,那個地方真的是「不就腳」。所以姐姐住院初期,實在沒有太多探望她。可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每個星期日,她都會在老人院「下山」,到觀塘裕民坊坐101號巴士到西環聚會,我們也因此每週見面,所以不察覺到有探望她的需要吧。但後來,我相信是廿六、七歲的時間,我也常在她開老人院生日會時,到院與她慶祝,也陪同她一起參加老人院辦的戶外活動。
  為甚麼?那時我好像開始感到,她真的在逐漸老去,我與她相聚的時間不會太多吧。回望那一段時間,可能就是構成我在三十歲以後常常思想死亡問題的開始。

  遲些再寫我的家人,和我對家感到矛盾的感覺。

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何來有我:我的家(鍾樹森)




我的家

中學時代很怕與同學一起的時候遇上弟妹,因為他們總會對我高呼:「大佬森!」雖然我真的是家中的老大,但「大佬」在廣東話裡總有點江湖味,或許就是青少年的自我形象問題,當日的我總有點點尷尬。話說回來,我始終都是父母的第一胎,加上又是兒子,正所謂長子嫡孫,所以按著傳統中國人的思想,我總受到萬千寵愛的。我其實應該沒有機會成為長子嫡孫的,因為我父親本非家庭中的長子,只因戰亂才讓他成為了家中唯一亦是最後的一位男丁。既然父親是唯一,那我就自然得到了這種父蔭了。

祖父

若要介紹我的家族可從祖父母開始,但我從來沒有見過祖父,從小都大就從家人口中聽到他的惡行,尤以祖母對他更恨之入骨。據家人所講,我的家族在香港開埠不久就從新會搬進來,所以我的祖父時代已有回鄉省親的活動。小時候聽長輩說,鍾氏一族本來都是從事建築生意的,是稍微有點家底與見識,所以我的祖父是那個時代的皇仁高材生。不知怎的,我只知本來在政府作官員英文極好的祖父在結婚後整日花天酒地(沒有長輩向我確認理由,但我估計因祖母是盲婚啞嫁婚回來,所以夫妻關係極差),後來弄得一身毒癮而散盡家財,最後在二戰期間逝世。

父親

由於祖父的緣故,所以我父親在小孩時代已需要謀生。真的是「謀生」,不是工作,或者發展事業,而是要「謀求生存」。因為他沒有讀過書,所以他一直從事體力勞動的行業,到了十多歲就進了酒樓的點心部當學徒。從父親口中常聽到幾句話說話:「我廿五歲就做師傅,管成個點心部啦!」「起身有幾難?我朝朝起五更啦!」「我無讀過書都可以自己學識寫字!」「大個仔有得揀點都唔好做點心!」我小時候覺得他的說話很矛盾,又要好「巴閉」地認威風,但又不許子承父業。到了懂事之後,我才稍微體會他那種辛酸、那種刻苦、那種毅力!

每當我介紹父親是點心師傅的時候,十居其九都會遇上外行人的回應:「你父親在家裡一定煮很多東西給你吃吧!」有幾點真的要澄清:

一. 父親的廚藝本來極差,小時候真的不想吃他煮的餸,結果我在小三左右已開始學煮飯;

二. 家裡的飯餸都是母親煮的,她的手藝實在高明,我到今天還很愛吃;

三. 父親偶爾也會在家做點心,但因器材所限,結果我們每次都是「捱義氣」地吃完;

四. 父親今天一手的「橫練的」煮藝是在退休前幾年,天天晚上在酒店從真正大廚裡學回來的;

五. 父親在飲食上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把我調教成咀尖非常的。

諸位看官,真的不要以為所謂「飲食世家」有甚麼與別不同,或許各位天天在家裡吃的也比我當日還好呢!

母親

我的母親算是一個傳統的中國女性,她在酒樓與父親結識後結婚,從此就一直作家庭主婦(我老婆很羡慕)。但我的母親亦算是一個不太傳統的中國女性,她是新中國時代擔起半邊天的高中畢業生,她常在我小時候提到甚麼黨呀、毛主席呀、天安門之類的用詞。我自少就覺得很奇怪,既然從她口中講的那麼好,為甚麼又要來到這個香港呢?不過我又會安慰自己,如果母親沒有嫁給父親,那會有我?所以我還是乖乖地聽好了。

母親其實十分厲害,由嫁入鍾家時不懂任何廚藝(又回到飲食問題),到煮得比作點心師傅的父親還要好也只需區區數年光陰。八年下來,她總共生了我們五兄弟姊妹,真的不可看扁了她。沒有工人,只有她與不大幫得上的嫲嫲(按現在的醫學知識,嫲嫲應該早有柏金遜症)兩人,天天與五隻「化骨龍」對陣,真的不是易事。

弟妹

由於我是「大佬」,所以我沒有哥哥姐姐可以「跟」,亦即是有四名難招呼的弟妹「跟」我。由於緊隨著我的是三名妹妹,所以我在八歲之前都覺得十分苦悶,每天在家裡看她們三個玩的家家酒,真的連找一個打架對像也感到充滿困難,因為我總不成要向妹妹出手吧。真到七歲多的時候,媽媽告訴我將會有一位弟弟,真的高興到不得了,心知以後有人陪我玩了!到了弟弟第一天回家,我還一早走到屋村電梯大堂等他呢!

有些事情在成年後回想,真的發現日子是無法追回來的,因為在成長的日子裡,我常覺得我仿佛與弟妹欠了幾年生活的日子。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我唸大學的時候住了幾年宿舍的緣故,我常常覺得三個妹妹總是一起的,比我年輕八年的弟弟就真的相差一大截。雖然我與他們沒有甚麼衝突,亦常常一起談天說地,甚至三妹與弟弟先後作過我的同事,但總就覺得我與他們的關係不比他們之間密切。

說了那麼多,我心裡明白,事就這樣成了!沒有如果,沒有回頭,沒有重來,只有安然接受,讓它持續影響著現今與未來。這就是Aging,自然的,不用懼怕,更不要因為被人知道而光火,安安樂樂地讓自己盡責渡過吧!

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被遺忘的1968(楊天恩)


看了阿Sam的文章後,我才發覺我對我的出生年份--1968,原來沒有甚麼記憶。

應該的。對於一個BB來說,出生的那一年不可能產生甚麼實質的記憶,最多只能是事後認識。

所以,我要對第一句說話作出修正:我發覺我對我的出生年份--1968,原來沒有甚麼認識。(我常常說阿Sam看書比我多。又一事例。)

剛好今年一至二月份是香港「自1968年以來,寒冷天氣持續最長時間的一年」,故此,我可以猜想,我出生的那一天,1968年1月31日應該是很冷的一天吧。

事實上,我對時間沒有甚麼觀念。我常常以為「無線電視翡翠台」是跟我同年的,因為還小時,常常在慶祝生日時,也看到無線台慶的標緻。

我的爸爸媽媽告訴我,當他們結婚後,我出世前,他們居於土瓜灣。他們居住的大廈是在內街,但那大廈的背後是一所中資銀行,面向土瓜灣道。在1967年暴動的時間,那地方附近也是有「菠蘿」(土製炸彈)的。關於1967的暴動,我真的沒有從我爸媽口中得到甚麼資訊,甚至連茶餘飯後的「八卦式」討論也沒有。也許陳冠中的觀察真是正確,1967的暴動對那一代人的「心靈和知識結構」沒有留下甚麼影響吧。

可能由於爸爸媽媽是公務員,所以我在伊利沙伯醫院出生。出生後也是居於土瓜灣,爸爸媽媽應該在很刻苦的情況下做了業主吧。聽我媽媽說,在我還年少的時候,她除了要在官立小學教書以外,還要多兼顧一些補習,以幫補家計;而爸爸還是走路上班的。我記得當我念小學時,我的爸爸從土瓜灣送我回何文田培正,當時我們就是從土瓜灣,經警察宿舍,轉入常盛街,再到培正道走路回校的。從小學要花大約四十分鐘,到後來中學時廿分鐘的腳程,你大約可以想像當時的路程。更厲害的是,當我爸爸送我回校以後,他再走路到尖沙咀加連威老道旁的東英大廈(已經拆了)上班,可想而知,在當時我的爸爸是很節儉的人。在我兩個雙生妹妹出生以前,我們真的很少機會會坐的士(計程車),甚至上學,都是因為有遲到的可能,才乘坐十四座小巴。(沒有弄錯,當時的小巴是十四座的,所以當時有人甚至稱小巴為「十四座」。)

寫了這麼多,到結果都是證明我對1968沒有甚麼記憶和知識。或許如常人所說,「三歲定八十」的話,我是七十年代的人啦。這也許證明,人怎樣出生(就是「出身」吧),與他被塑造的過程其實可以沒有甚麼關係。不論我們的出身如何,更重要的是怎樣被塑造成今日的自己吧。這段被塑造的時間,我倒記憶猶新,甚至最近也一直想透過各種途徑更新這方面的記憶。再談。

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何來有我?1968(鍾樹森)



何來有我?

1968

1968916日,這個日子在我年幼時覺得很現代、很摩登,但現在看來就覺得很古舊、很落後,或許是因為有一種這是上一個世紀的感覺。不論如何,小弟是在這一天出生,雖然每年地球上應該只有365分之1的人(假設出生日期平均分佈)與我一同慶祝生日,但只要這天對我個人來說重要就是了。

1968年是香港暴動結束後的一年。我懂事後常覺得,我的父母竟敢在67暴動時結婚,真有膽色,難道他們不怕「同胞勿近」的土製炸彈威脅?當然,1968年不會只是1967年的下一年那麼簡單,香港在這一年裡也有不少重要的事情發生,例如正式禁止「燒炮仗」、卜公碼頭開舞會、港督府首次開放賞杜鵑、第一屆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等等。這些大事,都是後來從長輩口中聽來,還告訴我這都是當時政府在暴動後的政策,為要穩定社會安撫民心云云。

若將眼界放遠一點,這一年裡其實有不少真真正正的大件事發生,包括:馬丁路德﹒金被暗殺身亡、海倫凱勒逝世、美國宣佈會逐步撤出越南、曼聯首奪歐洲聯賽冠軍杯等等。這些資料若落在一些專門靠「吹」的人手中,一定會告訴大家這一年怎樣開始了一個新時代、歷史又去到了轉捩點、兩代人到了交叉口、世界正等待變遷、宇宙需要英雄、上帝要你事奉之類的偉大片語。然而,事實上翻開歷史上的每一年,你都可以找到一些理由告訴人家你出生的那一年有多厲害,有多需要你來到世界。事實上,我相信每一天所誕下的每一個人都應該要肩負使命,問題是你要肩負多大而已。你或許會多一點,我或許會少一點,但不代表沒有使命與責任,這總要我們親自承擔的。還沒有發現?那我們就要在生命成長的歲月中放開雙眼好好尋求了!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老化的前言(鍾樹森)



人可以不怕死,但怕「死緊」(Dying)

人可以不怕老,但怕「老化」(Aging)

人可以不怕「死緊」不怕「老化」,只要信耶穌!

人到四十,按特區統計處公佈的平均預期壽命,作為香港男性的我,有很有機會活到79.5歲。但我究竟在這個數字後仍然繼續老化?還是早已魂歸天國(若天父肯收我)?實在不大清楚。既然如此,不如就在老化過程中,選個中間日子做一件小事,寫點東西吧!

我不是甚麼名人,好像中國新文化運動時期的領袖胡適一般可以寫一本《四十自述》出來,但我總覺得我生命裡有一些事情想跟人分享。在0834日黃昏,當我在泳池裡努力地對拒老化而拼命游之際,心中有一個聲音提醒自己:「旨意你一個人都寫不出甚麼來,不如就找個伴互相壓迫吧!」從更衣室出來,我第一時間就打電話給楊天恩,邀請他與我一起「玩」這個敘述老化過程遊戲。是的,我是抱著玩遊戲的心態來寫,否則很難說服自己做這件事情。

為何找楊天恩?若我希望能「玩」得成這個遊戲,按道理真的不應該找他,因為他在「勤奮、主動、負責、毅力、細心、耐性、效率」方面實在舉世知名(看官應該明白使用引號的意思),找他一起寫應該較去年十月高位入市買股票的風險還要高。但我左思右想,他是除了我的家人外,在我近四十年的老化過程中交往最深的一個人。我倆的家庭背景實在風馬牛不相及,但我們卻在同一間中學讀書、同一間教會受洗、同一間大學讀書、同一間機構事奉,兩個不同的人卻在這些事情上出現了很多交叉點。我希望在這個簡單的理由下,我這個決定是對的。怎知道是對的?很簡單,就是我們兩人不會中途而廢就是了。


是為序。寫序之時,就在老化之中。

老套的前言(楊天恩)

人生絕不會有太多個四十年。

當阿Sam在電話中跟我說:「喂,今年我快行將四十,而你也行年四十,不若我們一同寫下一些甚麼的,或者將來做個結集,作為留念。」原來他給許冠傑開了多次演唱會、又有專人研究「許冠傑現象」這些事件「刺激」,從而有此想法。Lawman,(註:即羅民威,與我們一同在八十年代後期成長的,與我一樣,由從前「清秀/瘦俊俏」而變成今日吹漲人球的好友。他令我最感到不是味兒的是,他比我這牧師仔更早經歷聖靈浸,而且當天還要在我後面大聲用方言禱告。不過這也好,起碼證明聖靈充滿絕不是充滿那些自以為有優勢的人。)他給我們一個更好的提議:為免我們在「寫」東西這件事上「為德不卒」,從Blog開始是一個比較明智之舉。(這是我對他一翻說話[其實是他向阿Sam提出的]的解讀。:p 應該沒有誤解。)

老友有這樣好的提議,自不推遲。問題是:甚麼才是值得寫的事情?(當然,談談一些與我們的人生有交匯點的朋友,也是要作的事嘛……這也不算是出賣朋友。)

我與阿Sam相識差不多廿八年。這麼多年,他在每一件事上,總比我有更好的計劃,所以這次也自不例外,他也一早擬好計劃。原則上就是要讓大家進到我們的成長場境中去,與我們一同回憶、一同歡樂、一同浪蕩高歌……

或許你也能從我們的過去,尋回你所遺失的青春吧!(假設你與我們一樣,正在慢慢遣失青春,就像你早上看見枕頭上的脫髮一樣唏噓……)

六基男之五

當年神召會西環堂「六基男」中之五。請不要誤會,「六基男」即「六個基本男仔」的意思。從左至右分別為鍾樹森、李顯揚、陳光耀、楊天恩與及沈家昌。攝於九肚山竹園區神召會的營地。(應該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