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錯,之後我阿媽真的自己動手。所以,我的理髮經驗通常是在家中發生。上至我阿爸,下至我妹妹的髮型,都是由她經手。剪髮的日子,就全家排排坐,等候受刑。
最記得的是,媽媽會在探望祖母時,順道會到舊紅磡碼頭附近的那些理髮用具店買所需用品。我們全家——好像包括外祖母,都電髮、電髮,連毛蟲都電髮。IQ博士中草菇的用語。好像妹妹有這樣一張照片。
說起頭髮,年青的時候真的沒有廿多歲後的姿整,那時討厭麻煩,洗頭的次數絕不像現在頻密,所以,不記得小學時、還是中一、二時,竟然在學校惹上頭蝨,結果禍及全家。其實我也弄不清是自己,還是那一個妹妹是罪魁禍首,只是大家將責任推在我身上就是了。當然,以我們一家都愛美的習性來說,斬腳趾避沙蟲﹙即是剃頭這種慘烈的自保方式是萬萬不可的﹚,所以好像又是用電髮之類的方法搞定吧。總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陣陣阿麼尼亞的氣味充滿全家就是了。
中學時代,絕無非份之想要去gel頭。所謂非份之想,例如拍拖,我當時的思想是,中學要努力讀書,考入大學,故此,雖然想拍拖,但卻極為克制。此等有型做法,都是到大學求偶期後出現的本能。到我念研究院,我的同房宿友肥仔彰(也是牧師仔,讀大學時的師兄,一齊進研究院),才為我指出gel頭的神學基礎:「你的 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傳九8﹚ 哈利路亞!不過到現在,我處理髮型的技藝也並不高超。這也可能是阿Sam在大學以後一直保持skin head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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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一點,我的頭髮是在培正當上宗教主任後第二年才開始剷短的。
我很記得這個生頭蝨事件,我們「乾淨」之後,還常常驚會「復發」,整天互相檢查,甚至成日以為頭上的頭皮是蝨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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