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老套的前言(楊天恩)

人生絕不會有太多個四十年。

當阿Sam在電話中跟我說:「喂,今年我快行將四十,而你也行年四十,不若我們一同寫下一些甚麼的,或者將來做個結集,作為留念。」原來他給許冠傑開了多次演唱會、又有專人研究「許冠傑現象」這些事件「刺激」,從而有此想法。Lawman,(註:即羅民威,與我們一同在八十年代後期成長的,與我一樣,由從前「清秀/瘦俊俏」而變成今日吹漲人球的好友。他令我最感到不是味兒的是,他比我這牧師仔更早經歷聖靈浸,而且當天還要在我後面大聲用方言禱告。不過這也好,起碼證明聖靈充滿絕不是充滿那些自以為有優勢的人。)他給我們一個更好的提議:為免我們在「寫」東西這件事上「為德不卒」,從Blog開始是一個比較明智之舉。(這是我對他一翻說話[其實是他向阿Sam提出的]的解讀。:p 應該沒有誤解。)

老友有這樣好的提議,自不推遲。問題是:甚麼才是值得寫的事情?(當然,談談一些與我們的人生有交匯點的朋友,也是要作的事嘛……這也不算是出賣朋友。)

我與阿Sam相識差不多廿八年。這麼多年,他在每一件事上,總比我有更好的計劃,所以這次也自不例外,他也一早擬好計劃。原則上就是要讓大家進到我們的成長場境中去,與我們一同回憶、一同歡樂、一同浪蕩高歌……

或許你也能從我們的過去,尋回你所遺失的青春吧!(假設你與我們一樣,正在慢慢遣失青春,就像你早上看見枕頭上的脫髮一樣唏噓……)

六基男之五

當年神召會西環堂「六基男」中之五。請不要誤會,「六基男」即「六個基本男仔」的意思。從左至右分別為鍾樹森、李顯揚、陳光耀、楊天恩與及沈家昌。攝於九肚山竹園區神召會的營地。(應該還存在吧?)

1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兩位大師兄:
十分欣賞你們兩位牧師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