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 星期四

樂民邨之玩



上次提到我在樂民住了很長的時間,我還記得我是在幼稚園畢業的暑假時候搬入樂民邨,住了不多久就入讀羅富國校友會小學。所以,我由小一開始住樂民邨,直至廿六歲
(應該沒有記錯吧!)結婚才搬離開這裡。


樂民邨給我很多回憶,還記得每年暑假都是屋邨小孩四出玩樂的好日子,而每年暑假的重點活動就是與鄰家玩伴往紅磡大環山游泳池了!對於七十年代的小學生來說,由樂民邨往大環山泳池是一件大事,十數人一群的小孩就更是興奮。我們通常是午飯後由土瓜灣步行往大環山,步行至聖匠學校之後,那個年代的的大環山附近真的讓人有四野無人的感覺,要經過長長的路才去到位於「海皮」的大環山泳池。


往大環山游水的日子,我們一玩就是由泳池那一節開放開始至結束才離開,但其實游水不是「戲肉」,在泳池外擺賣的熟食檔才是「主菜」。那時候吃的牛雜,在上面再加上黃芥辣就實在一絕;還有那些在油鍋上脹得如乒乓球般大的魚蛋,在入口時就縮小到只有指頭般又是另一絕;最惹味的,始終都是魚肉碗仔翅,尤其是老闆為保你下次再來而狂加胡椒與麻油就實在絕對無敵了!


老老實實,其實那時候雖然常常一大群人往泳池,但卻沒有人會將興趣放在游泳上,總之每次在泳池追逐一輪就高高興興的回家。說也奇怪,若同樣的事在現今社會出現,我們的爸爸媽媽就會被指管教不周,任由子女自行外出。搞不好還會有鄰居下令家裡的菲傭沿途護送,制止我們在街上大吃大喝,結果降低兒童照顧自己的能力、阻礙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破壞獨立能力之建立、減少兒童互相照應而提升領導力的機會、削弱兒童的溝通能力、降低兒童情緒商數之培育(多個菲傭就有如此大的罪名,怪不得如今父母又要再付錢給甚麼甚麼教育機構另找機會培育兒童了!)……


又話說回來,在屋邨成長實在是有很多很多愉快的日子,單單講遊戲就已經有娛樂無窮之感,總之一大班孩子走在一起就有得玩了。我在樂民邨那裡真的玩了不少傳統的集體遊戲,基本如兵捉賊、、搶軍旗、糖痴豆、狐狸先生幾多點、何濟公、一二三紅綠燈過馬路要小心、踢西瓜波等等已是數之不盡。那時的遊戲不盡都是學回來,還有一些可以是自己創作出來的。還記得當年電影《大白鯊》賣座全球,我們一群小孩就以樓梯作沙灘,選一人作鯊魚,然後大家逗「鯊魚」追殺我們而跑上「沙灘」避禍。那時候,大家還會常常在遊戲期間為「鯊魚」可以跑上多少級樓梯而爭吵,亦會大罵那些為變成「鯊魚」而刻意求死的「無辜巿民」。


到了高小階段,那時開始流行氣槍,很多人也爭相購買甚麼SS1SS5000SS7000SS9000與及888的氣槍。當時小弟家貧沒錢買,而身邊大部份一起遊玩的鄰居也沒錢買,所以我們一直都沒有人想過要買槍的。直至某一個下午,大伙兒又按暑假的習慣一起在電梯大堂嬉戲。忽然間,有一人倒地大哭,接著身旁又有人喊痛,同時地下又多了幾粒白色蘑菇狀膠粒,原來有住在樓上的兩位相對富有的小孩(好像有一位名叫John)用氣槍射我們(現在美國的校園槍擊事件沒有證明單單美國社會出問題,其實全人類都真的有罪性,只不過我那一代和香港兒童買不到真槍而已)


當日槍擊事件發生後,同一層樓的小孩也鬧哄哄的要興師問罪,不過我們也真的知道軍備競賽的資金問題,結果我們立即跑落街買兩種無奈但重要的武器:黃豆槍與及針筒!買黃豆槍就當然是因為我們沒錢,只能用上一世代的武器對抗當時超新科技武器。至於針筒,其實那段時間的藥房老闆也知道小孩子買針筒不是用來吸毒的,因為我們根本上不要針只要筒。話說那時代氣槍的子彈與現在的BB彈不同,上面提及的蘑菇狀中空白色膠粒就時那時候的氣槍子彈,而這些子彈又可以塞進針筒的出口,只要以打針的方法擠壓就可以將子彈射出,所以絕對是窮人氣槍。


買了黃豆槍與針筒之後,還有甚麼可作呢?當然是殺上樓上找兇手追究,結果?基於當日超新科技武器的上鏜問題與及人海戰術的優勢,那兩個持槍小孩只好走避回家,整天不敢再出來,而我們又因黃昏來臨要回家吃飯,槍擊事件最後就不了了之。到了大約中二或中三的時候,確實日子忘了,這些SS系列的氣槍已經不再流行,那時候王家徹同學將一套SS5000$50平讓給我,我才第一次嚐到玩氣槍的滋味呢!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樂民邨

這是五兄弟姊妹在樂民邨H座與I座間公園的合照,由左至右是鍾靈秀、鍾靈麗、鍾靈珊、鍾復安(他當年很白亦很樣一個女孩,很奇怪他的女兒如此的黑)及我








我早幾天發現五月以來這blog一直荒廢,心裡真的極之不忍,為了不讓它成為「死blog」,所以決定不守這個一人一篇的不成文做法,來個自把自為,希望看官與另一作者理解。

樂民邨位於土瓜灣,是我由離開南角道之後所住的地方,我在結婚前一直住在這條邨,只是曾在大學畢業那一年由H座遷往I座而已。可能因為我住在H座的日子很久,我連那時候住在2119室也還記得,但後來我只記得在I座住16樓而已。

還記得入住樂民邨之前常有姑娘來我在南角道的家探訪,當時只有四五歲的我其實完全不知何故,總之就是不知甚麼時候就會有一些叫姑娘的姐姐來家問這問那。後來聽媽媽講才知道,原來那段日子爸媽同時向房委會及房協申請「廉租屋」(即公共房屋),樂民邨是房協管理的,搬進去之後父母才收到獲房委會批入愛民邨的通知。因為這一先一後的緣故,從此爸媽就一直告訴人房協比房委會好,不單管理好,連行政效率都比房委會高云云。

我至今仍記得爸爸第一次帶我去2119室的那一天,當時我覺得這個約400呎的單位大得不得了(比較於南角道「梗房」來說是必然的),又覺得從二十一樓往下望汽車時覺得它們十分小,往外望又可以見到香港島,真是更不得了的事。到了我稍為懂事的時候,我們就開始發現一家七口(祖母、父母、五兄妹)擠在這裡其實是狹小得很,不過與我們一家一起擠的還有整條屋邨各街坊的時候,還會有甚麼意見呢!

雖然屋邨地方小,但人情卻比私人住宅濃。結婚後搬進私人住宅,鄰居只是每天上班時在電梯大堂打招呼的對象,但天天相見卻不知其姓甚名誰。還起得從樂民邨的家裡推門往外就是一巷十四家的環境,同一巷的人家大部份都互相認識,彼此亦愛互相幫助。那個時候,誰家有事務要找人照顧孩子,只要開口就成;誰家打算往外遊玩要找伴,亦只要開口就成;誰家要「打麻雀」,更只要三通電話就可安排場地。當然,會開口的亦會是各種的「八卦料」:誰家的子女拍拖、誰家夫婦大吵大鬧、誰家老爺子上吊、誰家女兒選港姐、誰家子女入讀大學、誰家賣的士牌賺大錢……真數之不盡。總之,在屋邨生活,衣食住行、消遣娛樂、生老死葬,樣樣皆能,一個字:「正」!時至今日,我爸爸媽媽雖已搬離樂民邨近十年,但上月還與昔日街坊去埃及十天遊,足見屋邨情厚!

住在公屋,總有作管理的部門。我不知是房協的規定還是巧合,當年大廈的管理員是與我們同住在H座裡面的。對於我和一班在屋邨四處遊玩的小孩來說,管理員馮先生就好像玩兵捉賊遊戲的兵,我們一班小孩總是怕見到他,只因自己不知有沒有甚麼事情做得不對要捱罵。後來我在一次聽電台廣播的時候,湊巧鄭伊健說起他童年在樂民邨H座的生活,這位馮先生也同樣地被他提及,亦同樣地有像我一般的經歷呢!

說老實,當日在屋邨一起遊玩的兒子玩伴,現在全部都沒有來住,就算知道的近況亦只是因為爸媽從他們的父母口中得知。但心中的感覺很怪,其實有一點點想見到他們,因為很欠沒有見面了,但又有一點點不想見面只怕話匣子難開。很奇怪,識一位陌生人的感覺可能還會比重遇他們容易,自覺有點不長進、不成熟呢!

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新功街十號

(附圖是當年在上水火車站拍攝,那時的鐵路仍然是單程的呢!)


應該沒有多少人知道新功街十號這地址在那裡,但這是我在幼年時代一家人最常去的地方。這地方是我姨媽姨丈(不知何解從來都叫姨媽先)從前開五金舖的地方,是在新界上水石湖墟的一個地舖。石湖墟的街名很有趣,有很多街名都用「新」字的,新功街、新成街、新發街、新財街,應該還有很多新X街。(我老婆見我這樣寫的話,又會笑我怎可能記下這麼多無聊事。)

小時候的我很喜歡去姨媽的家,她的家亦即是她的舖,因為他們的五金舖是以前舖後居的方式營業。往姨媽的家對年幼的我來說代表了會有新玩具,因每一次她都會讓我揀一些我喜歡的玩具買回家。除了去拜訪她之外,更隆重的節目就是住在她的家,這通常都會在學校長假期的日子出現,一住就一兩個星期。住在姨媽的家有很多好處,一方面可以往附近商舖去串門子,另一方面可以請表姐帶我到附近的「鄉郊」西處逛,這都是住在市區的我不能享受的事情。

到了我讀小學的時候,妹妹亦開始懂事,結果在假期前家裡會出現爭奪往姨媽家住的事端,而我的大妹就往往是贏家。不知道是否這個緣故,到了長大之後,最大的妹妹與姨媽是最親近的。家裡有甚麼事要找姨媽的話,十居其九都是由大妹出面,而姨媽有甚麼身體不適的話,又十居其九大妹會是第一個知道。

為何突然要講姨媽?無他,因為最緊忙於「湊仔」,發覺照顧孩子真不容易。那又與姨媽何干?因為我在幼稚園高班時發生過一件事,到長大之後長輩還常常提起。話說高班時代某日,我的一家往姨媽家食飯,可能那天我玩得高興賴著不走,結果父母就由得我在姨媽家住一晚。本來應該好端端的一宿無話,但誰曉得我在大約凌晨時份卻大吵大鬧,嚷著要回自己的家。由於我死命恨哭,姨爸搞不過我,最後累到爸爸要凌晨乘的士(當年交通不便)入上水,再乘的士回九龍城的家。當日的我當然不覺得甚麼,但最近照顧兒子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當晚姨媽如何哄我,爸爸如何深夜進到舖來。真想不到,養子方知父母恩是如此的真實,這更證明聖經的教導是何等的雋永,絕非未嚐父母滋味之人能道:「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16)

被遺忘的超人

  真係對唔住,咁耐無寫嘢,因為呢輪心情好差,所以提唔起勁做任何嘢。不過任何藉口都係唔好,令各位看倌同阿Sam大大不滿。其實我寫緊我老竇,但因為內容真係可歌可泣,結果寫到泣不成聲,所以沒有了下文,遲些繼續。
  根據阿Sam寫超人這條路線,我要提出幾個我都幾有印象的特攝人物。例如《電子分光人》(這是麗的電視的配音片集,應該是受猿人襲地球影響),《銀面飛俠》,同埋《電光科學人》。不知在那裡曾經看過,這些特攝片好像有一個特色,就是這些所謂「超人」,骨子裡都是「日本仔」(我不是說他們那件塑膠衣背後的演員,而是這些超人代表的象徵),而那些怪獸都是「鬼佬樣」的。因為日本當時在二次大戰後,不論文化和經濟都在重建的過程中,而且當時亦受美國佬的控制,所以有這些超人片云云。所以所有的外星人都是入侵者,而這些超人都有日本樣。(這情況後來在《機動戰士--高達》也在繼續,高達的造型就是日本武士,而自護軍--其實是錫安軍(Zion)應該是指向猶太人吧--的造型是羅馬的武士)
  《電子分光人》的拍攝手法挻粗糙的。印象不太深,而且做型真的「唔太掂」,所以這特攝英雄對我來說沒有甚麼吸引力。但因為當時如果想扮超人,要買那些有條橡根「cool」住的面具的話,因為沒有太多款可以選擇(因為超人吉田,超人阿鄉,超人大哥的樣都是一樣的,作為小朋友的我分不開來,所以我都好像曾經買過電子分光人面具。

電子分光人
  講到睇特攝片,當然感到最滿足就是看見那些像真的高樓大廈模型被超人和怪獸壓毀啦,絕對滿足一眾小朋友平時想搞破壞,但卻在家中被禁止的奇怪幻想。我認為,就是因為年小時多看這些節目,心理上搞破壞這種幻想在扮超人時得到一定程度的宣洩,所以現在我的心理還是平衡的。
  《銀面飛俠》是其中一個頗為「騎喱」的英雄人物,不記得為了甚麼緣故,從幪面超人的大小,變成了超人的大小。大家可以提供劇情,深化討論。

為免大家討論錯了劇情,請認住佢個樣

  講到呢度,突然記起小弟敬愛的張午郎先生,他曾經在《歡樂今宵》中其中一時段扮演過《銀光二千》的角色。從此可見,EYT真的是合家歡的節目。很可惜,在網上找不到有關的資料。當然,我們也不能不提由李修賢主演的《中國超人》,簡直是七十年代香港超過日本的大製作。

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超人




超人

幼小的時候常常發現自己與同學溝通時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我講的超人與他講的超人不同。在我腦海中的超人,總是在我成人後才知道又名醎蛋超人(據說此名因周星馳而來)的日本超人Ultraman,但同學口中的超人卻有時候是美國超人Superman。不論如何,我相信一般在香港受日本特攝薰陶的一代,口中的超人十居其九都是東洋貨而不是西洋貨來的,更不會是德國哲學家尼采講的那種超人吧!


我很有印象我是在幼稚園時代接觸超人(醎蛋的那個),但爸媽通常是禁止我看超人的,因為他們大體來說是禁止我看電視(但她們卻買電視,成年人真矛盾),所以就一併不准看超人。記得有一次我還在南角道的房間居住,我趁媽媽往市場買菜的時候開電視看超人(大約是下午四時許),正看得津津有味之際就聽到媽媽在外邊與「包租婆」高談闊論。小弟當時就二話不說以為自己已經說時遲那時快地關掉電視機,而事實上媽媽入房之前我己經真的關了機,不過媽媽進房不久就因我偷看電視而打了我一頓。我覺得我小時候真的很傻瓜,被打之後還一臉真誠地詢問媽媽為何知道此事,但更傻的是我竟然相信媽媽所講我的肚臍有一條隱形帶繫著她云云。答案根本上很簡單,只不過媽媽發現電視機有餘溫,從而確知我曾開機而已。


說回超人,我在幼稚園時代所看的超人應該是《歸來的超人》(Return of Ultraman)的那個超人傑克(Ultraman Jack),但當年無綫電視台就譯為《超人歷險記》,主角鄉秀樹還譯為鄉英機。鄉英機的名字十分怪,大約初中開始,我就懷疑其取名是不是因為電視台幕後人員知識有限,只知甲級戰犯東條英機之故,不過總比後來機動戰士高達那位林有德(布拉度)艦長來的好。


其實超人故事情節簡單,總是有怪獸要侵略地球,地球總有防衛軍(鄉秀樹那一代是MAT),雖然防衛軍實力不足對抗侵略,但總是多謝來自M87星雲光之國的超人來打救。奇就奇在故事會永遠有一個巧合,就是超人在地球上附身的人總是防衛軍成員之一,他常常在執行任務期間順便變身打怪獸,而他的同僚事後又會問他在超人怪獸大戰之時去了那裡云云。再者,小時候除了被「劇情」吸引外,努力從螢光幕裡找出超人膠衫的拉鍊亦是生平樂事。


除了從電視看超人外,在生活中「扮」超人也是重要的。還記得當時有超人面具出售,每當與父母行街時就總會拉著要買,戴上面具就以為自己真成了超人,面處向人射死光了。後來看蒲澤直樹的《二十世紀少年》漫畫,看到「朋友」也戴著超人面具時,心中立時對作者產生了莫大的認同感。不單面具,還有五角一張的大貼紙,每張都有大量不同大小與造形的超人,買下來逐張剪也趣味無窮。


那個年代的超人漫畫就令我最氣餒,因為那時候沒有人會走去拿個甚麼漫畫中文版權才翻譯,再加上那時候流行出版薄裝的漫畫,結果每一本原裝書都會分成很多本中文版發行。到了最後,我發現我總是在看一些沒開頭或沒結束的超人漫畫,而看得最多的地方又當然地是在理髮舖了。到了中一時結識了余銘同學,他很神奇地購買了日本原版超人漫畫,雖然又是看不懂,但終於可以一氣呵成的看過某一套超人漫畫,心裡覺得滿足得很呢!


小時候看超人時最開心是聽到主題曲的時間,可能因為聽到主題曲就代表將會有半小時的快樂吧。作為幼稚園學生的我,會一邊聽一邊跟著唱,雖然主曲題明明是我從來不明白的日文,但自己就可以仿佛懂得日文一樣跟著發音。長大之後曾詢問身邊的同學,發現這是一個「集體回憶」來的,原來當年我們人人都是這樣跟著唱。不過,在我的同學中有一位李世亮,他卻聲稱自己能正確發音,並掌握歌詞含義,當日聽到之際實感眼界大開好生欽敬!我不是取笑他,他真的在日文上下了不少苦功,且買了不少日本藝能界產品,甚至連超人主題曲CD集也買下來。到了我結婚的時候,總要按俗例生產一段一對新人成長影片嘛,我就是以超人主題曲作我那一部份的背景音樂,CD歌曲當然就是向李世亮借的了!在此再三多謝多謝!



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電髮、電髮、毛蟲都要電髮

我與阿Sam有一個很根本的不同,就是我不會坐定定來任人剪我的頭髮。所以在我記憶之中,我只有一、兩次在土瓜灣益豐大廈舊居的後巷那些街邊上海師傅處理髮。你要知道,要小朋友坐定,已經是一大神蹟;而且剪下來的頭髮,貼著頸項,那種很「吉肉」的感覺真的不好受。而且,那時「飛」一個髮都要「五蚊雞」(記憶所及,好似係),所以,作為「靚仔」﹙任你演繹這個字的讀法﹚的我,因為「郁來郁去」,而被剪得「一岩一巉」的話,精明如我阿媽的人,就會自己動手。

無錯,之後我阿媽真的自己動手。所以,我的理髮經驗通常是在家中發生。上至我阿爸,下至我妹妹的髮型,都是由她經手。剪髮的日子,就全家排排坐,等候受刑。

最記得的是,媽媽會在探望祖母時,順道會到舊紅磡碼頭附近的那些理髮用具店買所需用品。我們全家——好像包括外祖母,都電髮、電髮,連毛蟲都電髮。IQ博士中草菇的用語。好像妹妹有這樣一張照片。

說起頭髮,年青的時候真的沒有廿多歲後的姿整,那時討厭麻煩,洗頭的次數絕不像現在頻密,所以,不記得小學時、還是中一、二時,竟然在學校惹上頭蝨,結果禍及全家。其實我也弄不清是自己,還是那一個妹妹是罪魁禍首,只是大家將責任推在我身上就是了。當然,以我們一家都愛美的習性來說,斬腳趾避沙蟲﹙即是剃頭這種慘烈的自保方式是萬萬不可的﹚,所以好像又是用電髮之類的方法搞定吧。總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陣陣阿麼尼亞的氣味充滿全家就是了。

中學時代,絕無非份之想要去gel頭。所謂非份之想,例如拍拖,我當時的思想是,中學要努力讀書,考入大學,故此,雖然想拍拖,但卻極為克制。此等有型做法,都是到大學求偶期後出現的本能。到我念研究院,我的同房宿友肥仔彰(也是牧師仔,讀大學時的師兄,一齊進研究院),才為我指出gel頭的神學基礎:「你的 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傳九8 哈利路亞!不過到現在,我處理髮型的技藝也並不高超。這也可能是阿Sam在大學以後一直保持skin head的理由吧。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南角道


南角道時代的「肉」照


已成為「小築」的舊居


舊居對面的樂善堂小學


從寨城公園(前九龍城寨)影南角道,可見舊居在右邊,樂善堂在左邊。

既然楊天恩(不知為何,我從來不叫他的英文名Timothy)要繼續努力寫「家」系列,那我就繼續寫我在小學前的生活吧!我是在港島區的贊育醫院出生的,按媽媽的講法,這是一間專門用來「生仔」的醫院。雖然最近有新聞指這醫院三十年前曾將一對男嬰錯配,不過我相信當日我應該沒有被錯配的,只要看一看我的膚色就曉得了。


我出生後至六歲前,我一直都是住在九龍城的南角道面向城寨的一個兩面單邊的房間,由於記憶有點模糊,我相信是大約一百呎左右的那一類唐樓房間。這個房間是我人生最早六年渡過的地方,我出生前由爸媽與祖母共住,後來就加上我,直至三個妹妹出生一家七口都住在這裡。現在回想起來,七個人住在一個這樣細小的房間裡,那時完全沒有感到有甚麼大不了,我亦相信在當時是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相對於今天的香港,若我一家住在昔日那種房間,相信我們九成有機會上時事節目,讓主持人訪問我家人對居住環境有何看法,然後還會請來某社工或某議員來控訴政府一番。


為何我會住在南角道?其實很簡單,因為爸爸在當時的七喜酒樓做師傅,南角樓只與酒樓相隔數條街而已。我對住在南角道的日子蠻有印象的,還記得每一天的暑假我都是要去「避暑」。所謂「避暑」並不是要去甚麼北方清涼之地,只是每天中午時分由媽媽與嫲率領我與妹妹往七喜酒樓「嘆冷氣」罷了。因為爸爸是酒樓的師傅,除了老闆之外,總不會有甚麼人敢我們此一行徑說三道四的。況且,我們幾位小朋友還為酒樓員工提供了逗小孩的娛樂呢!在那些日子,總之到了日落時分,一家大小又浩浩蕩蕩地由酒樓步行返回南角道的房間,「避暑」活動又告大功告成。


還記得小時候已常被家人指我十分頑皮,總之是家裡一名「坐唔定」的反斗星。雖然我看似不乖,但有一件我當日常引以為傲的事情,就是我的媽媽常稱讚我在剪髮時不但不會哭,更會乖乖的坐好。每當我的表哥來到家裡的時候,總愛告訴他這一點,但那時已近三十歲的表哥實懶得理我。其實我喜愛剪髮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時候的街頭理髮舖總會放著大量過期漫畫讓等候的小朋友看,現在已記不起自己看過甚麼,總之我就是為了看這些漫畫而乖乖坐著呢。有些時候,由於看漫畫看等津津有味,內心其實盼望理髮師傅慢慢來,讓我可以多看一回呢!


說到剪髮,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是往家裡對面的路邊剪的。那裡有一幅很大的圍牆,沿著牆邊就有剪髮的舖頭。早幾天我順道去了南角道一次,發現腦海裡當日的那幅牆應該是樂善堂的外牆,但現今已再沒有甚麼理髮舖了。至於我的舊居,很可惜地,已變成了了「小築」之地。香港人很明白甚麼是「小築」,或者「別墅」,這都是時租酒店煙花之地。看現以前的家成了這樣地方,心中真有點悵然若失。雖然那裡並非由我所擁有,亦非祖宗留下來的地方,但就只因初生之時曾留下足跡,心裡總有點希望那地方不要太差吧!